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为满足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或“发行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892.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92.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在智能装备类业务近年来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近年来加大投资力度和资本开支规模,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亦不断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提升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
本次发行由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认购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投入使用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2、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内部控制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整体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有所增强。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
基础。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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