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信息港 C 座一层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表一)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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