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提案被否决的情况,被否决提案名称为: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议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议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议案2.05 发行数量
议案2.06 限售期安排
议案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议案2.08 上市地点
议案2.09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未通过,公司将择机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飞先生。
6、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48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9,839,4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27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464,5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284%;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48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374,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59%。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8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358,4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426%。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4,91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085%;
反对 7,48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648%;弃权 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3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505%;反对 7,48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1225%;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2、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未获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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