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
并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有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1,780万元认购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银行”)9,900万股股份。截至2017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已履行所有法律程序,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办理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后,公司向包头农商银行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包头农商银行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包头农商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35,728,093.32元。
二、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参股的包头农商银行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内蒙农信社”)及该地区其他农信法人机构改革(以下简称“本次改革”),本次改革是由内蒙农信社及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区内村镇银行(以下合称“涉改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本次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
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截至目前本次改革尚处于进展中。
根据包头农商银行出具的《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后净资产情况的说明》:包头农商银行授权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包头农商银行开展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核)字(24)第E00692号清产核资报告及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4】第2152号资产评估报告,包头农商银行在原股金处置时无可供分配净资产。
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未来业务布局等多方面因素,为更好聚焦公司主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所持包头农商银行股权全部以退股方式退出。根据本次改革政策及包头农商银行净资产分配方案、原股金处置方案,本公司对持有的包头农商银行全部股份以零元进行退股,并预计在新设主体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取得款项人民币2,385,548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伍仟伍佰肆拾捌元整),在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届满日后30日内取得款项人民币 72,516,461元(大写:柒仟贰佰伍拾壹万陆仟肆佰陆拾壹元整),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74,902,009元(大写:柒仟肆佰玖拾万贰仟零玖元整)(以下简称“预计可取得款项”)。本次组建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包头农商银行股权。
三、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包头农商银行清产核资结果及净资产分配方案、原股金处置方案,公司对包头农商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预计计提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160,826,084.32元-235,728,093.32元,至此公司对包头农商银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预计将减记至74,902,009元-0元。
本次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计提减值的资产属于以前年度的投资,不影响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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