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的参股公司彼岸天(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天”)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 8%,
彼岸天应于 2028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公司将密切关注彼岸天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借款。虽然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 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
彼岸天由梁旋、张春创立,是中国创意产业极具创意与品牌价值的公司之一,也是中国动画领域公认的高品质动画电影创意制作团队。由彼岸天与公司共同出品,梁旋、张春执导的动画电影《大鱼海棠》于 2016 年上映,取得约人民币 5.73 亿元的票房成绩,创造了国产二维动画电影票房纪录,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
彼岸天于 2005 年创立卡通品牌 BOBO&TOTO,以其为形象开发的十多部动画短
片在国内外屡获大奖。并且,BOBO&TOTO 曾获得全国首届衍生品设计开发大赛第一名“最佳衍生产品创意奖”。
目前,彼岸天正在与公司共同开发及制作《大鱼海棠》系列动画电影,包括《大
鱼海棠 2》《大鱼海棠 3》《大鱼海棠之融松传》,并承制动画电影《陆判》。同时,彼岸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双方互为重要合作伙伴。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用于彼岸天动画影视作品制作之需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 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彼岸天基本情况
名称:彼岸天(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金家村中街 6 号吉里国际艺术区 C3 一
层 A0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股权结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棠花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9.19%;北京彩条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托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3.4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天津波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32%。
法定代表人:张春
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棠花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梁旋、张春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销售工艺品、礼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
影发行、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彼岸天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8,849,315.87 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14,255,191.2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44,594,124.66 元;2023 年度,彼岸天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108,387.1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0,856.33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彼岸天的信用状况良好。
3. 彼岸天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彩条屋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彼岸天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其他股东目前的经营发展及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