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4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非公开股份发行数量为 87,082,728 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5.92 元,由特定投资者高树华先生以现金认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截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16,647,082.73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583,352,913.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 033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154,280,332.35
加:存款利息收入 10,258.26
减:2024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1,306,095.69
银行手续费 567.15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132,983,927.77
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83,927.7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年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311900216310904 活期 2,983,927.77
庄翟营南大街支行
合 计 2,983,927.77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83,927.77 元。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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