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11月6日向特 定 22名认购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6,770,5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3元。截至2020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0.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于2020年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85,385.17万元。
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56,873.99万元。
2、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15,011.8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39,561.39万元。
(2)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170.6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38,783.30万元。
(3)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222.96万元。
本公司2023年到位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8,235.8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42,274.34万元,其中包括截止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567.6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36.62万元;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093.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682.5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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