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微信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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