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
房 2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1.00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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