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事务所”)已连续三年为公司年审机构,公司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拟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亨安事务所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3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5LMK0P,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第十一层 1116 单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朝辉。
亨安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 号文
批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 年 11 月 30 日亨安事务所完成财
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亨安事务所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朝辉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
员总数 32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7 人。
3、业务信息
亨安事务所 2023 年度收入总额 712.3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29.30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288.68 万元,出具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2 家。
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亨安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 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注册会计师,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 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注册会计师,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 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亨安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本次审计收费定价系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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