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10:30在公司1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为:杨洒)。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洒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监事杨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监事杨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石旭刚先生和新乡市新投产
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重要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回收等事宜签署的《一揽子协议之补充协议》而产生的。基准日至基准日指定应收账款回收期届满,公司指定应收账款累计实际回款金额未
能达到账面价值的 90%,鉴于指定应收账款回收期届满后仍有陆续回款,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指定应收账款累计回款金额为 123,876,452.61 元,根据《一揽子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石旭刚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担保款项 21,849,248.72 元,用于担保指定应收账款的后续清收,定期结算,定期返还。石旭刚先生为公司应收账款进行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机器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华夏机器人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华夏机器人日常经营的持续稳定。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