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5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监事谢兴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其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74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255,813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64%,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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