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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通锻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12-28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Nantong Metalforming Equipment Co., Ltd.

(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郭庆还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承诺:“自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1-9 月财务数据:201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011 年 1-9 月及 7-9 月比较式利润表、2011 年 1-9 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其中,

2011 年 1-9 月、2011 年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10 年 1-9 月、2010 年 7-9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0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南通锻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3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2,560万股,发行价

格为11.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9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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