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01 17:55:33 股吧网页版
紫天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2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3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内容及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4 年 2 月2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将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变更为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亚泰会计师事务所”)。你公司于 2023 年 2 月年聘任亚太所为你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辞任理由是亚太所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安排无法满足你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要求。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如下事项:
1.结合亚太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你公司审计要求、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等,说明亚太所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安排无法满足你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告披露的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你公司与亚太所就 2023 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回复:

2024 年初,公司在与亚太所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过程中了解到,负
责公司审计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发生了变化(即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梦珺、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海春及审计团队主要成员陆续离开亚太所),审计项目合伙人拟变更为石春花,在与亚太所沟通变更年报签字会计师公告和审计工作安排过程中,被告知因审计团队人员基本都离职,人手紧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 2023 年报审计服务。公司亦了解到,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梦珺、任海春离职后加入亚泰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审计团队成员陆续离职也加入亚泰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原审计团队整体加入至亚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结合亚太所对我公司项目前期的了解,与亚泰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工作安排沟通情况看,公司与亚太所不存在会计处理事项方面的重大分歧。亚太所原审计我公司的项目组成员大部分入职亚泰会计师事务所,且亚泰会计师事务所已成立了紫天科技项目组,组织完成了承接项目的前期调查和业务承接评价的有关工作,目前正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组织安排现场审计事宜。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新任审计机构亚泰所人员配置情况、过往审计项目有关情况,并核实说明亚泰所是否具备与你公司行业业务相匹配的审计经验及能力,你公司对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公司与亚泰所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 2023 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

回复: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正式审议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前,董事会已严格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亚泰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提供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并从证券业务服务资质、专业性和资源、独立性、审计流程的有效性、审计费用等多方面对亚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

亚泰会计师事务所(曾用名:北京天玺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2022 年取得了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双备案。拟审计上市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共有 5 家,紫天科技(300280)、ST 中期(000996)、ST 起步
(603557)、合纵科技(300477)、海峡创新(3003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亚泰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 16 人,注册会计师
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 人。其中担任公司本次审计任务的项目合伙人田梦珺,2016 年 7 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紫天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