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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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58 号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你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晚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称,2023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0亿元,同比增长 12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06 亿元,同比增长 122.70%。年报显
示,2023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88 亿元,亏损 12.10 亿
元。你公司 2023 年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公开披露的中期报告存在重大差异。
请你公司: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对以前各期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2)说明相关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差异更正的原因和依据,是否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造假情形,是否已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有关事项的影响,你公司是否仍需进一步更正 2023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如是,请说明所涉及的具体年度、会计科目、影响金额。
请你公司年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
列示对 2023 年当期损益影响超过 100 万元的审计调整
明细,并逐项说明调整涉及的报告期、业务实施主体、调整原因及依据,并进一步核实说明审计调整所涉及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造假情形。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不再开展楼宇广告业务,全部营业收入均来自互联网广告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1.88 亿元,毛利率为 2.79%,同比下降 16.86 个百分点。你公司在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一节中列示的主要子公司里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安传媒”)、杭州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家晶视”)、华创易通(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易通”)均未在 2023 年年报中被列入主要子公司的范畴。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板块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里安传媒、亿家晶视、华创易通,以及 2022 年12 月以 433.47 万元收购的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
联网广告业务的经营模式、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回款情况,并说明最近三年互联网广告业务毛利率持续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2)补充说明你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是否存在经营模式、经营区域、主要客户、盈利水平频繁变动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互联网广告业务可持续较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变动趋势一致;
(3)结合各子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详细说明公司在相关业务开展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规性;
(4)结合市场竞争、同行业公司经营等情况,详细说明 2020 年亿家晶视业绩承诺期满后你公司楼宇广告业务规模迅速萎缩、直至 2023 年不再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你公司自经营楼宇广告业务以来各年度实际回款情况、是否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等情况,全面自查你公司前期对楼宇广告业务的财务业绩、经营规划、盈利预测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亚泰国际:
结合公司楼宇广告停滞、互联网广告经营模式及客户频繁变动、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等情况,详细说明针对上市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实施的审计程序、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及具体的核查手段,就核查范围的充分性、有效性
及相关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并报备所取得的相关审计证据。
3.你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晚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公司云服务业务具体模式为以垫资方式锁定关键渠道向厂商预定机型,并利用公司自身资金优势采购硬件以提供给下游客户所需要的云服务;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司云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40 亿
元,毛利率为 32.76%,截至 2023 年 11 月累计回款 0.92 亿
元。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公司 2023 年云服务业务实际开展情况、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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