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8 19:03:29 股吧网页版
300280:紫天科技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104 号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
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称,因相关核查工作较为繁重,
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我部 2024 年 5 月 6 日发出的《关于
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 年报问询函〔2024〕第 58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所涉及问题均未能形成明确核查结论,需将回复日期延迟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自《年报问询函》发出后,我部多次联系并要求你公司 及你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配合监管、如实完整回 复《年报问询函》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宋庆先后以个人身体不适、不负责具体 回函工作等为由拒绝实质性沟通。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对 外披露回函并拒绝向我部报备相关资料。

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所涉事项
可能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及时根据我部要求对《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备查文件及材料。如你公司出具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存在违反本所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诺的其他情形的,本所可视情节轻重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

我部同时再次提醒你公司,因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的各季度主要会计数据与前期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全面自查你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我所有关规定积极履职,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切实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