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3-2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069号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锻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通锻压公司2011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通锻压公司2011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南通锻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通锻压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通锻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通锻压
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诸旭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束哲民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93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截至2011年12月22日,公司实
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3,17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30.00万元,已由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经
济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11221929000087778的人民币账户32,030.00万元。
已缴入募集的股款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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