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16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宋德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2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
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10 1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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