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评估公司
可持续发展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可持续发展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
组织实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总经理和指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履行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的牵头单位;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 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研究并确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方针、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2.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3.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4.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5.审议及批准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
1.研究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向董事会提议;
2.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监管,并就涉及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3.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可持续发展涉及的重大事项并对董事会负责;
4.研究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愿景,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6.组织和监督职能部门开展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
7.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及实质性议题分析;
8.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并报送董事会审议。
(三)可持续发展工作组
1.依据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方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当下发展趋势,设定中短期可持续发展目标,并随实际情况调整优化;
2.全面审视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风险与机遇,包括市场趋势、政策变动、利益相关者诉求等,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机会利用方案;
3.协助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政策与制度框架,提升管理层及员工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与能力,监督可持续发展政策在公司内部的执行情况;
4.负责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工作,包括编制和审核可持续发展报告,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通过利益相关方调研,了解并评估可持续发展议题的重要性;同时,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保持有效沟通,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果和承诺;
6.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符合国际标准、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维护公司的合规形象和声誉;
7.定期向战略委员会汇报。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可持续发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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