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8:41:17 股吧网页版
荣科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 年 8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改原因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557,56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9,732,569 元。 回购注销,导致资本变动。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0,557,569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39,732,569 股,均为普通股。 回购注销,导致资本变动。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第二十一条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新增例外情形规定。
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为他人取 第一百六十三条【禁止财务资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 助】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
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 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 的除外。

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新《公司法》已删去发起人持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
定。

5 第三十三条(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第三十三条(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财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债券持有人名册;

6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 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

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 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求予以提供。 的要求予以提供。连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