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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7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博雅生
物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国资监管及华润博雅生物相关管理要求,实施华润博雅生物战略规划,遵循境内外法律法规和华润博雅生物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华润博雅生物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博雅生物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
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国资监管要求落实、战略执行、法律法规遵循、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企业文化等情况,总结管理实践,揭示问题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华润博雅生物各级单位战略落地、规范经营、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为“保障战略、防范风险、创造价值”,华润博雅生物各级
单位应自觉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二、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客观公正。始终以国家法律和华润博雅生物制度为准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计评价。
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制度、 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视角发现问题,以改革思路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促进改革一体推进。
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华润博雅生物总部统筹管理作用,立足审计工作一盘棋,强化华润博雅生物各级党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强化审计工作前瞻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围绕“国之大者”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华润博雅生物应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及上市公司要求,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并根据内审相关监管要求及其发展战略、业务规模和工作需要等配备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下属子企业除监管法规要求外原则上不设内部审计机构。
第七条 华润博雅生物党组织、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
部审计工作,公司总裁(或主要负责人)具体分管内部审计工作,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党组织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工作规划;
2.研究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
3.研究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其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
4.听取审计队伍建设、审计质量控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报告等。
(三)研究或审议内部审计其他重要事项。
二、董事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其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
(三)听取审计队伍建设、审计质量控制,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资产损失、重大风险事项报告等。
(四)研究或审议内部审计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华润博雅生物按照有关监管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董事会下设置审
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审计计划、重点任务、整改落实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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