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5-11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2-02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7 号”《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向股票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00 元
(“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362,360,000.00 元。公司本次筹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44,420,400.00
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17,939,6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2]1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2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了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5月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
详细资料如下:
1、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开设专户信息如下:
账号为:0109037152012010902263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LED应用产业
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现根据该项目资金
使用进度,甲方以存单(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
款账号及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存款账号 存入日期 存入方式 金额(万元) 期 限
01090371520120501008843-00001 2012-3-30 定期存款 10000 六个月
01090371520120501008843-00003 2012-3-30 定期存款 4300 三个月
01090371520120201008964-00001 2012-3-30 通知存款 7342.04 七天通知
2、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设专户信息如下:
账号为:0109087940012010909962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
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现根据该项目资金使用进
度,甲方以存单(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款账号及
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存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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