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4-28 13:50:19 股吧网页版
利亚德:公司章程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8-1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北京证券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的要求,公司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

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上述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电子显示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电子显示

设备、集成电路产品。一般经营项目: 设备、集成电路产品。一般经营项目:

开发、生产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开发、生产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产品;集成电路产品;自产产品的工程 产品;集成电路产品;自产产品的工程

安装、调试、维护、租赁及技术咨询服 安装、调试、维护、租赁及技术咨询服

务;销售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电 务;销售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电

子标识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 子标识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需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重大交易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资产30%的事项。 售重大资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