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7:49:15 股吧网页版
三诺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苑路 265 号,公司 71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少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6人,代表股份161,373,4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9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43,450,8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761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3人,代表股份17,922,6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18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7,934,6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17,922,6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186%。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316,8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38,336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877,9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842%;
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20%;弃权38,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1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