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发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第十五章 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 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规定要求,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
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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