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近日收到关于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
生的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
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 999.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3 年净
资产的 19.3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未披露诉讼、仲裁具体情况(仅列示
单笔诉讼、仲裁金额5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序 立案日期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
长方集团康 原告第 ZL202020564878.9 号
铭盛(深圳)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销毁
深圳市觅客 科技有限公 库存;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 2、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
1 2023/12/14 称“深圳康 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包含原 100 撤诉,已结案。
司 铭盛”)等 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
共计三名被 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告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用。
深圳康铭盛 四川剑越奕 1、四川剑越奕名商贸有限公 双方调解,法院已出调解书
2 2024/7/10 名商贸有限 司向深圳康 铭盛支 付 货款人 143.95 对方分期付款履行中。
公司 民币1,397,293.13元及逾期付
款 利 息 ( 以 人 民 币
1,397,293.13 为基数,按全国
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 心公布 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4年2 月29日为42,1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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