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购买不动产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股东王刚先生向公司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挂牌最终无受让者,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以高于人民币 26,086.2 万元的价格出售标的资产,王刚先
生指定的企业愿意以人民币 26,086.2 万元购买该项标的资产,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购买协议签署并付款。
2、如未能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与公司签署购买协议并付款,愿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 2,000 万元,并以王刚先生控制的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应收公司的欠款作为保证。如王刚先生违约,违约金直接从公司应还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中划扣。
二、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标的资产挂牌转让无受让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依照承诺同王刚先生指定的企业在洽谈购买过程中,标的资产存在被抵押查封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标的资产已抵押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抵押贷款余额为 7,238.6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标的资产仍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查封金额为 509.26
万元,查封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
额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4 年 11 月 20 日,王刚先生向公司发函要求公司解除标的资产上的抵押查封情
形,以便其指定公司与公司签署相关购买协议并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回
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解除标的资产的抵押及查封。
经与王刚先生协商,其同意终止关于购买标的资产的承诺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不再要求王刚先生购买标的资产。公司已收到王刚先生上述违约金,至此其承诺义务已完成。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推动标的资产出售事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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