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8 21:00:42 股吧网页版
云意电气: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含义一致。

一、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电气”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份额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总人数不超过 280 人(不含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14.44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9,514.44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云意电气 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2,033.0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87,814.37 万股的 2.32%。其中首次受让 1,633.0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80.32%;预留 40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19.68%。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本员工持股
计划拟预留部分份额,对应股数为 400.0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19.68%,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87,814.37 万股的 0.46%。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认购人及认购数量)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仍未有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预留份额或剩余预留份额未完全授予,则剩余预留份额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决定处置事宜。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部分)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4.68 元/股,为公司回购股票均价(5.82 元/股)的 80.41%。在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