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3 17:37:09 股吧网页版
慈星股份: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 102.30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证
券部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91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12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