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孙平
范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平范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80%。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人员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2.30 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
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孙平范、邹锦洲、杨雪兰、李立军、胡跃勇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787,801,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780,17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
配。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46元/股调整为 2.3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孙平范、邹锦洲、杨雪兰、李立军、胡跃勇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3.00 万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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