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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6:49:14 股吧网页版
同大股份:同大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5 日。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 522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需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出席会议应当提供的登记资料,且须在
2024 年 9 月 9 日 17:00 之前将资料送达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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