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2 18:31:45 股吧网页版
旋极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
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未现场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蔡厚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经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
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01 人,代表股份 130,885,8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0,999,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8 人,代表股份 29,886,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3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8 人,代表股份 29,886,59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8 人,代表股份 29,886,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300%。

3.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4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56%;反对7,01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1%;弃权1,526,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4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268%;反对7,01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53%;弃权1,526,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申林平律师、吴少卿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