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8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退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被摘牌。
2022 年 5 月 27 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深交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3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325
3、证券简称:德威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5、摘牌日期:2022 年 6 月 28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3 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
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4.9 亿元、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
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3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认、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收到了深交所《关于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协调确定主办券商的函》(创业板函〔2022〕第 57 号),由于截至 2022年 6 月 15 日,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业务,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深交所协调确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
为公司主办券商。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及授权办理退市挂牌相关业务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后续将与申港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