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计通退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3〕第 4
号),深交所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
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
决定书》(〔2023〕2 号),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3〕2 号)的内容如下:
一、本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本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认定,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
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显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可能导致公司 2015 年度至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
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显示,经查明,公司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79.43 万元、-1,811.77 万元。鉴于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
2,894.72 万元,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
实际已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公司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5.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申请人申请复核的诉求及理由
申请人向本所申请复核,申请撤销本所作出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号)。其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众多中小投资者认为公司已持续三年盈利,不触及现行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应适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中的退市规定,不对公司作出退市决定。类似案例南纺股份(600250)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后连续多年亏损,但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原因,未被作出退市决定。
二是公司全力配合调查,积极改正错误。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协调人员接受约见谈话,未对调查设置任何障碍;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公司及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积极改正错误。
三是公司经营质量逐年改善。公司业绩持续向好,未来将继续推进各项业务纵深发展,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将公司经营业绩做实做优做强。
四是公司现任管理层勤勉尽责。现任管理层自任职以来,积极谋划公司发展,对公司 2017 年违法行为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如公司因前任管理层所涉事项被终止上市,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对公
司及现任管理层有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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