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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19:15:01 股吧网页版
科恒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八章 党建工作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 附则 ......4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门市科恒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194052545Y。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869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243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2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MEN KANHOO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门市江海区滘兴南路 22 号

邮政编码:5290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465,49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卓越的科技成果、完善的制造过程、优秀的
文化理念,制造一流的产品、增值的服务、共享的价值,让员工肯定、客户欣赏、股东满意、社会认同。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电池材料、光电
材料、电子材料;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未取得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实际出资
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分别为:

编号 发起人姓名或 认购股份数(股) 实缴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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