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 366 号科创大厦 B 座
9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具体
投票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 366 号科创大厦 B 座 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下为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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