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证券代码:30034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4,170.64 万股的 3.0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权益总数占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 5.13%,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除郭林生先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外(须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7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 人,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上述人员
进行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
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 第一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30%
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60%
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100%
注:1、上表中的考核净利润,指各考核期立方数科经审计的合并净利润,不包含扣除本次或其他股
权激励计划在上述业绩考核期内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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