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联席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境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准予变更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0]276 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23762X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
证监许可[2012]89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2年 8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泰格医药”,股票代码“300347”。
公司于 2020年 6月 2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发行不超过 152,097,848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H股于 2020年 8月 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的中文名称: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Hangzhou Tigermed Consult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 19号 8幢 20层 2001-2010 室
邮政编码:310051
电话号码:+86-571-28887227
传真号码:+86-571-8821119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494.857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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