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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19:15:07 股吧网页版
金卡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由董事会制定标准,公开选拔、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经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长签发人事任免文件。

第九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离职,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经过公司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二)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依然有效;

(三)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的时间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任期届满离职后因不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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