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9:27:16 股吧网页版
全通教育: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温小桦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温小桦因其内部会议议程未完成,未取得相应授权,故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18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除董事杨帆外,其余 8 名董事均以通
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温小桦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因其内部会议议程未完成,本人未取得相应授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温小桦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因其内部会议议程未完成,本人未取得相应授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温小桦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因其内部会议议程未完成,本人未取得相应授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温小桦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因其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