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20:04:52 股吧网页版
中铁装配: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4-080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诸城晨光景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注销)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至 2020 年间先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与孙志强先生进行核对确认,于近日签署《补偿协议》,孙志强先生拟对公司进行补偿,共计 9,166,518.36 元。

2、孙志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孙志强

身份证号:11022519590613****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

2、关联关系说明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孙志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孙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受益方(甲方):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补偿方(乙方):孙志强

(二)补偿金额的确认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约定,经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核对确认,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金额共计 9,166,518.36 元,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应付债务 3,284,603.44 元。

(2)乙方应补偿甲方“工程项目因审计核减而导致的账面金额与审计金额的差额”,共计 3,943,514.92 元。

(3)乙方应承担乌苏工厂抵账房产评估损失 1,938,400.00 元。

(三)补偿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甲方股东大会决策通过本协议的 30 天内支付第一条约定的全部补偿费用。上述款项可由乙方自行支付或指定第三方代为支付。双方确认,若乙方未按前述期限支付,则自前述应付款的次月 1 日起计息,延期支付在 90 天内的,乙方按一年期 LPR 承担利息;若乙方延期支付超过 90 天的,则乙方在按前述条
款支付利息的基础上,自第 91 天起另按 2 倍 LPR 利率承担罚息。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协商确定。

五、履约能力分析

孙志强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对公司进行补偿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协商确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东孙志强先生对公司进行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孙志强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2,875,972.99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东对公司进行补偿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