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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斯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7)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至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截至暂停转股日,公司总股本为 628,490,272股。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 11,852,1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红派息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616,638,172 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616,638,172 股×0.1元/股=61,663,817.20 元。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1,663,817.20 元/628,490,272 股=0.0981141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0.981141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1141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21,031,865为基数(总股本628,423,865股,回购股份7,392,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103,186.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
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截至暂停转股日,公司总股本为628,490,272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852,100.00股后的616,638,1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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