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二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四章 董事会......28
第一节 董事 ......29
第二节 董事会 ......32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0
第六章 监事会......42
第一节 监事 ......42
第二节 监事会 ......4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9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9
第一节 通知 ......49
第二节 公告 ......5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2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5
第十一章 附则......55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9]477 号文批准,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55883972B。
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6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09,247 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修改此款规定。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SLAC Precision Equi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
邮政编码:21516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365.2004 万元。
公司股东会通过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就公司注册资本额的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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