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9 19:50:37 股吧网页版
长药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5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三)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1.00 关于追认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于2024年11月13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传真号:0719-7231777(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442500,信封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③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