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151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原因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治理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
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
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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