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21 日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
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议案》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
统筹会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延期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5 年 1 月 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节约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2.31%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
除会议日期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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