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管理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管理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2021-053,2022-145,2023-072,2023-0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 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 19,282.00
材料项目 新材料有限公司
2 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 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 11,307.00
项目 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 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 11,095.00
材料项目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 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 9,512.00
新材料有限公司
5 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 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 6,555.00
新材料有限公司
6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3,144.75
合计 80,895.75
鉴于市场需求、行业环境变化,以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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