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起讫日期均采用公历日期。
第五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八条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九条 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可靠性。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可理解性。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五)实质重于形式。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条 各单位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本核算制度统一设置公司内一级、二级会计科目,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司三级及以下明细科目。
第二章 会计核算组织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核算组织分两个层面,即公司计划财务部及各单位财务部门。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并指导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制度的要求推进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各单位财务负责所在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配备财务人员,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一节 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 会计业务的处理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十四条 凡是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及其经过的文书单据均为原始凭证,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收费、财务)专用单章,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签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是其他有法律效力的印章。通过业务系统传递数据至会计软件实现集成报账生成自制原始凭证的,在确保业务系统数据规则清晰、自动出具、满足内部审批要求、体现审批环节人员信息且信息传递完整准确的情况下,无需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当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当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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