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8:25:06 股吧网页版
博济医药: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94
博 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愿和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以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合作和实施情况而定,其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一、 合同签署概况

2024 年 8 月,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
“乙方 1”)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杏林中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林中医药”、“乙方 2”)与北京博奥晶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晶方”、“甲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平台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拟在中药创新药研发领域建立战略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博奥晶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7EMRBY4G

法定代表人:杨越

注册资本:4,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18 号 B33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草药种植;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认证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博奥晶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博奥晶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康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
订了《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合同金额为 196.8 万元。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确认收入,该合同的签署对当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合作情况

2024 年 7 月,公司与博奥晶方以及上海廷登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廷登”)签订了《合资协议书》,各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珠海横琴博济
晶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25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45%;博奥晶方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上海廷登出资 75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15%。目前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博奥晶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 《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博奥晶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杏林中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基于双方前期成立的合资公司及业务合作基础,双方拟将合资公司打造成为中药创新药项目筛选的落地主体和实践载体。基于此,双方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合资公司运营内容如下: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