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深交所向广东道氏技术(SZ 300409,收盘价:13.61元)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发出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23年6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中,存在25笔共计2.9亿元的理财到期日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有效期,公司应于2024年6月27日前赎回或召开董事会审议,但公司未及时赎回且直至2024年9月19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相关议案。二是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不规范。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3日到账,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2.02亿元。相关置出资金中1.15亿元为募集资金到账后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二、预付款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预付款项前五名期末余额及占比披露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的预付款1年以内账龄及1至2年账龄金额及比例披露不准确。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7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荣继华、总经理张翼、财务总监胡东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4年1至6月份,道氏技术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制造业占比99.97%。
道氏技术的董事长是荣继华,男,56岁,学历背景为博士;总经理是张翼,男,44岁,学历背景为博士。
截至发稿,道氏技术市值为92亿元。